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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林业局“三举措”严把雨季造林苗木质量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雨季是开远造林绿化的重要季节,为了防止危险性病虫害随造林苗木传播蔓延,确保林业生产的安全,开远市林业局结合全市种苗生产特点,“三举措”严把造林苗木质量,确保造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苗木质量工作贯穿于整个造林全过程,对出圃苗木和调入苗木,实行种苗站站长和分管领导签字负责制。并按照技术负责制的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种苗、森防、绿化、林技推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苗木质量检验检疫领导机构,加强对整个造林过程苗木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苗木经营单位及个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种苗信息,提高林农良种意识。加强对调运检疫、产地检疫、行政处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检疫意识,自觉购买有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苗木,不出售具有病虫害的苗木。 三是严控出圃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林木种苗质量检查规定》的要求,对所涉及培育造林用苗的市中心苗圃、羊街乡新燕子苗圃、中和营镇林业站苗圃、碑格乡林业站等苗圃的种苗来源、育苗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和检查。坚持用Ⅰ、Ⅱ级苗上山造林,其中样板林必须用Ⅰ级苗。凡未经林业部门检验或不具备“三证一签”(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检验证、苗木检疫证和种苗标签)的苗木一律不准上山造林。并建立和完善种苗质量档案。 目前,该市育苗面积130亩,共育苗木640万株,不足部分将采取外调,全力保证造林所需苗木。(开远市林业局吴文婷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