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加快中低产林改造步伐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6000万亩中低产林改造任务。其中,到“十二五”期末改造2000万亩,到2020年基本完成其余4000万亩改造任务。今年是云南全面启动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第一年,也是“十一五”采伐限额管理的最后一年,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中低产林改造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省政府决定开展200万亩中低产林改造。 由于中低产林改造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推进。云南省结合林业实际,理清思路,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工作: 一是分级负责。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先设计、后施工,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先由县级政府编制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报州(市)政府审批、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自下而上形成全省中低产林改造规划。要求尚未编制中低产林改造规划的州、市以及县(市、区)务必要在摸清林情的基础上,迅速完成规划编制、报批和备案工作 二要科学界定标准。云南省林分类型多样,中低产林改造对象复杂,制定全省统一的中低产林改造评判标准十分困难。具体实施中,要以中低产林改造意见提出的总体标准、生态标准和经济标准为控制标准,由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参照国家林业局《低效林改造技术标准》制定具体标准报同级政府审核、州(市)政府审定、省林业厅备案。 三要明确改造范围。要根据林地的性质和功能,对中低产林分类改造,重点改造商品林,局部改造公益林,禁止改造自然保护区林木、原始天然林、特殊灌木林、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以及生物多样性典型区域、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林地林木,统筹兼顾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 四要选好改造方式。依据林地状况、自然条件和培育目标,因地制宜,通过采伐更新、树种更替、森林抚育、复壮改造、综合改造、补植补造、封山育林、改善林分结构等方式进行分类改造。公益林及重点水源涵养区森林禁止实施皆伐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