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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构建和谐林业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富宁县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条主线,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木材采伐指标为突破口,对限额采伐进行改革。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创新,木材采伐指标实现了从传统的封闭式运行到现在的阳光分配重大突破,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和林农自主支配采伐指标得到了真正的体现,林农不再担心拿不到指标而发愁。采伐指标实行阳光操作,有效促进了林产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已成为了富宁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 一、基本做法 1.采伐指标全额分解。每年,上级下达年度木材采伐计划后,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在充分考虑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和林农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要结合全县的资源结构和林农申请情况,分季度对林木采伐指标进行有效分解。同时,在使用采伐指标上,严格规定不得截留和串用采伐指标,违者,按照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2.采伐指标公开分配。在木材采伐指标审批上,制定了“五个优先”原则,即:申请在前优先、树龄大的优 先、改造抚育的优先、家庭困难的优先、灾害材优先,对林木采伐申请进行公开分配,同时在网络、电视、林权所在地的县、乡、村进行公开公示,实行指标分配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工作监督,确保指标审批公开、公正、透明。 3.采伐申请简捷易行。为缩短审批时间,简化中间审批环节,降低办事成本,自2009年以来,富宁结合县、乡、村推行农事e网通无纸化办公工程的实施,创新审批模式,在全州率先推行木材采伐指标网上审批。林权所有者持林权证明到所在村委会提出采伐申请,相关数据上传到当地的乡镇林业工作站,经上门服务进行采伐作业设计后,再将数据上传县林业局。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有效,发证机关可以依法及时的核发采伐许可证,事在村办、证在村拿的做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誉。 二、主要成效 1.规范了林木采伐审批。通过实施林木采伐指标阳光分配和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提高了林木采伐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的透明度,使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人情指标”、“关系指标”、“钱权指标”等现象,有效地预防采指标分配过程中暗箱操作的不正之风。同时,在收取育林基金、作业设计费上,全县统一执行下限收费标准,这种还林让利于民的具体行为,推进了林业行业廉洁自律,进一步净化采伐环境。 2.促进了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林木采伐指标的阳光分配和公示过程,实际上是对林业法律法规的一次再宣传再动员,广大林农因不再为指标而担心,继而精心经营林地,合理安排其经营活动,充分调动了林农兴林致富积极性。据统计,2007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县每年造林平均在10万亩以上,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380万元,林地流转及森林保险有序推进。2011年,全县林业产值达到了2.07亿元,增强了林业发展后劲, 推动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林农得实惠、生态得改善正日益成为现实。 3.维护了林区管理秩序稳定。通过推行林木采伐指标阳光分配和公示制度,避免了林木贩子垄断和低价收购林农林木现象发生,使林农每立方米木材增加收入在200元以上,保护了林农合法权益。同时,林农因采伐指标得到满足,加之林业部门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不断规范林区管理秩序,偷伐、乱砍滥伐、少批多砍、无证经营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森林火灾逐年减少,保护森林资源已真正成为广大林农的自觉行动,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为构建和谐林区创造了有利条件。(富宁县林业局黄志彪欧阳本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