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召开“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林业协调会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涉林服务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协调解决工程建设涉林有关问题,2009年5月26日,省林业厅与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共同组织召开了“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林业协调会。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建设建设指挥部、省林业厅、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及工程涉及的两市(昆明、曲靖)、六县区(官渡、盘龙、崇明、寻甸、沾溢、会泽)林业局等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 省水利厅副厅长、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刘加喜介绍了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进展情况况,提出了工程涉及林地征占用及林木采伐等相关问题。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汇报了林地调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省林业厅相关业务部门对工程涉及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讲解。相关市、县(区)林业局就如何搞好工程建设服务作了表态发言。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万兆奇副专员对工程涉及林地征占用及林木采伐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德祥就如何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工程涉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是省政府确定的20项重大建设项目之一。工程的建设实施,对于解决昆明城区生产生活用水不足,缓解滇池水环境危机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依法依规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要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林地征占用及林林采伐等有关手续。工程使用林地,特别是改变林地用途的,要由各县(区)林业部门逐级上报上级林业部门审核审批。要认真做好前期工程、控制性工程的规划工作,依法办理进场路、堆渣场等前期工程征占用林地手续。要依据《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区分不同地类,由各县(区)人民政府与林权所有者协商,确定林地征占用补偿标准,与林权所有者签订补偿协议,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林区稳定。省、市、县(区)各级林业部门及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要主动加强与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勾通协调,妥善处理工程建设林地征占用及林木采伐有关问题,协调处理行政接边地区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落实领导责任,凡因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郑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