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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县林业局切实支持好山地城镇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弥勒县林业局采取多项措施支持山地城镇建设工作。 一是做好全县生态公益林修订编制工作。为保障“城镇上山建设”有地可用,及时开展公益林区划修订编制工作,尽可能把城镇周边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依法按程序调整出去,调整严格按照“权属不变、地类不变、区位不变、面积不变”的原则,确保国家级、省级补偿面积不减少,科学地做好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的修订编制工作。修编工作坚持与土地总体规划、林业总体规划、“山地城镇”建设规划、天保二期工程规划相衔接,结合林改主体改革成果、建设工程征占用公益林等情况,突出重点抓好修编的地块核实工作。 二是科学合理编制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面启动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成立领导机构、组织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撑单位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在规划中坚持严格按照规划政策界限,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对林地进行分级区划界定。全县按照生态区位与功能的重要程度,对已确权发证的347.28万亩林地划分为四级进行管理,全面实行“用途管制、定额使用、分级保护、差别管理、占补平衡、差别补偿”等新制度,把城镇上山建设需征占用的林地通过公益林修编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调整在第四级林地范围内,为确保“工业上山城镇上山”有地可用做好保障工作。 三积极为城镇上山建设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林业部门提前介入、提前规划,扎实提高征占用林地项目报件质量,同时,加强与州林业局、省林业厅的沟通汇报,争取更多的征占用林地指标得到核准,以满足全县建设山地城镇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需求。

(弥勒县林业局李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