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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林业局多举措宣传“新林业条例”使林农懂“新规”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确保去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批准、6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新修订内容、特点和“新规”贯彻执行到位,促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并自觉遵守,依法推进广南县林业健康发展、林区繁荣稳定、林农增收致富,加快森林广南建设步伐,广南县林业局积极推进各项宣传措施,多举措深入宣传“两个《条例》”,确保广大干部群众懂“新规”,有效推动广南县林业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广南县林业法治工作步入新的里程碑。一是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广南县林业局及时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林政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党政办公室,由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日常宣传工作,形成长期宣传、解释和分析研究的长效机制,确保宣传工作长期有效、落实到位。二是制作户外宣传塑胶板。及时将“两个《条例》”分别打印制作成为长120厘米、宽80厘米的胶塑板各3500块,并及时分配发放到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县森林公安局、清水江林业局,要求及时将“两个《条例》”胶塑板张贴悬挂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办公处所、林区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各村委会(办事处)、各村组活动室(群众常集聚地方)方便群众阅览、了解。三是发放“两个《条例》”手册。由文山州人大民工委、文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文山州林业局合编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知识手册600本,发放到全县林业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各乡(镇)领导、村委会及村小组干部人手一册,以便学习掌握,及时了解林业法制“新规”,以便指导和督促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四是集中学习与自由学习相结合。组织召开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两个《条例》”,并通过网上在线学习、阅览等自由学习发挥个人特长,深入组织全县涉林干部职工全方位开展学法、知法、用法和守法活动,有效带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和运用林业条例“新规”。五是摆摊设点与悬挂横幅相互补。加强开展各年度“12.4”法制宣传日、3月法制月、5月科技活动周和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利用群众赶集日等时机,深入各乡(镇)、县城莲湖公园等群众常集聚地方进行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在县城各重点单位、部门和广场周边较为醒目的地方悬挂“两个《条例》”实施横幅,使“两个《条例》”宣传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时时牢记,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促进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护法。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召开各类宣传发动会议50余场(次),参会人员达4000多人,共发放“两个《条例》”胶塑板7000块、知识手册400本、复印宣传资料20000余份,所有宣传工作做到进村入户,基本达到人人了解。通过走访调查,广大干部群众普遍知晓“两个《条例》”“新规”,并自觉遵守,积极支持和拥护广南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广南县林业局 董加顺 王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