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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十措施”做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曲靖市自2009年度以来,连续三个年度实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总体工作进展顺利,森工单位住房困难逐步得到缓解,该市“十措施”做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所涉县(市、区)林业局及森工单位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市上下层层签订了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强化了工程的领导。 二是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切实减轻林区职工负担。全市各级林业部门积极、主动地向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优惠政策”用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争取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所涉及到的土地划拨、征占用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林地征占用补偿以及地方各项行政性收费等一些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林区职工负担。 三是宣传调查扎实,认真开展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公示制度,促使改造方案科学合理。各森工建设单位均采取会议、简报、黑板报等方式,强化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以及房屋分配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并对拟改造的面积、户型、需求等情况作了细致的入户调查工作,确保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初步设计科学合理。 四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把设计关、建材质量关、建筑质量关,对工程建设进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确保了林区职工能够住上优质、放心和满意的房子。 五是强化监管,确保工程资金安全运行。各级工程资金管理部门和工程实施单位对工程资金实行了“专户储存、单独建帐、单独结算、封闭运行”。财政、林业、审计等部门强化了工程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了工程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 六是重视信息传递和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报道了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的先进经验、重大活动和重要措施等。 七是原址改造与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划拨建设用地。为改变林区职工多年居住边远、枯燥的林区生活环境,我市的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注重解决林区民生问题,在充分尊重林区职工意愿的基础上,将国家优惠政策用好用活,市、县政府在划拨土地上分类对待,对在城区、城郊有办公土地或闲置苗圃地的,优先将此类土地划拨用于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最大化降低建设成本,让林区职工享受最大化建设实惠,如师宗县南盘江林业局、麒麟区王家山木材加工厂、罗平县罗平林场和水沟林场等;对在城区、城郊没有土地的,将城区内已收贮土地优先划拨用于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免除土地出让金,并对相关税费减免落到实处,如曲靖市国营海寨林场、师宗县五洛河林场等。 八是新建与维修改造相结合。我市在实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时,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对林区职工原居住在城区的小区危房实施了加固维修,在确保排危的基础上,将改造方式确定为增设室内卫生间、更换门窗、室内仿瓷和室内墙漆等内容,大大提升了房屋功能,有效改善了林区职工居住环境,如师宗县南盘江林业局二期、三期棚户区改造工程。 九是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与各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相结合,共建小区基础设施。我市各县在实施工程项目时,坚持统规统建与统规自建相结合,将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整合到各县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建设,共建小区配套道路、水、电、绿化等基础设施,既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又节约了建设成本。 十是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与兴办“森林人家”(农家乐)相结合,发展森林旅游与林区经济,既改善了居住环境、又促进林区职工增收致富。(曲靖市林业局曹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