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随着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成效的日益显现,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不断改善,栖息地范围不断扩大,文山州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也不断增多,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在逐年提高,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规定,从2006年开始,文山州组织各县(市)级林业部门认真对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进行统计、汇总和上报,并开展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5年里,全州因猕猴、黑熊、野猪等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身伤害2人、损失7900元;因肇事受损14385户,损失农作物面积18964.57亩、产量844.95万斤、直接经济损失722.7093万元。截止2010年,全州共补偿农户5099户、补偿资金179.92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17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2166万元。 文山州在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保护意识有待加强。保护宣传方式传统,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部分市民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者监督举报力度不够,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亟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经费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目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基础设施、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等工作经费不足,管理设施、装备、手段落后,监管难度大,难以适应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是补偿经费政策不明确,激励机制有待建立。主要是对救护野生动物人员的奖励、野生动物对人畜及农作物的损害补偿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尚缺,国家补助不足,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缺乏配套资金,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肇事损失。另外,由于补偿政策不明确,老百姓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不高,有些地方还出现乱捕滥杀野生动物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野生动物保护认识。继续深入抓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宣传教育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生动活泼、形象具体、图文并茂、声像结合、通俗易懂的形式,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工作,使《野生动物保护法》深入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二是进一步依法打击非法捕猎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各种违法行为。继续把依法打击非法捕猎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各种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林政、保护办、森林公安、工商、广电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进一步抓好野生动物的救护和驯养繁殖工作。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开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工作,把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养殖业结合起来,进行合法经营,使野生动物的保护利用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四是进一步加强全州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落实公益林保护的措施,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禁止乱砍滥伐林木和滥占林地等破坏行为。同时,加快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发展,提高森林覆盖率,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五是进一步解决好野生动物损害赔偿问题。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增加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投入。通过财政、专项保护基金等多渠道筹措经费,增加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资金,逐步解决野生动物损害补偿问题,建议州、县(市)人民政府将保护野生动物践踏农作物、伤害人及家禽家畜的补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基金。同事,条件成熟,可将野生动物肇事损失纳入公众责任保险范畴。(文山州林业局陈绍光高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