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检查考核组于6月21日至25日对普洱市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考评,对普洱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给予了好评。 考核组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检查、综合评定、促进工作”的原则,抽查了普洱市孟连、思茅两个县(区),采取自查与组织检查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考核与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查阅档案资料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检查考核了资源林政管理的行政责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资源监测、林权管理、林地保护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森林经营等方面的工作。普洱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现代林业理念,推行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林木、林地、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全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在考核情况反馈会上,考核组肯定了普洱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继续围绕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再强化再抓落实,二是要切实加强林地林权管理,三是要扎实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的试点工作,四是要认真做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五是进一步抓好乡镇林业管理机构建设,确保机构和人员稳定。此次考核检查,将对普洱市继续推动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率先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普洱林业局柳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