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不断推进乡镇林业站改革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云南省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国发〔2006〕30号”、“云政办发〔2007〕85号”文件,积极向州市、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和农业技术推广改革领导小组汇报林业站的实际情况,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林业站改革的进程。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在各地出台的13个《实施方案》中,都明确乡(镇)林业站作为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这部分涉及1102乡(镇),占全省乡(镇)总数的81.6%,其余的都是双重领导。林业站经费都纳入同级财政管理。二是对林业站科学核定人员编制进了原则规定。各地的实施方案(意见)都对人员编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共同性的是一线的技术人员不低于人员编制的2/3,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人员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如:德宏州明确划分山区、半山区、坝区分别制定了对山区林地管护面积大的林业站人员编制为10人,半山区为5-8人,坝区乡镇林业站为5人。三是进一步明确林业站的职责。各地的改革方案都明确林业站是组织植树造林,林业科技推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公益林管护等公益性职能部分。其职责主要是本乡(镇)的林地、林木管理,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植树造林规划的实施,森林火灾、病虫灾害的监测预报、扑救,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四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林业站实行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为主的垂直管理,进一步创新了乡镇林业站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服务林农的窗口和平台,进一步增加了财政对乡镇林业站的投入,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问题。各地的改革方案都提出了科学设岗,竟争上岗,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明确提出了报告内容、量化指标,建立报务对象,服务区政府、主管部门三方参与的考核的用人制度。(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