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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长张林冲在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在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省林业厅副厅长张林冲在会议上强调做好当前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找准定位,充分认识森林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云南省90%的面积是山区,62%的土地是林地,林区的和谐稳定,影响和决定着整个农村、乃至整个云南的和谐稳定。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和林业产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森林资源蕴藏的潜在价值日益显现,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错综复杂的利益纠纷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林区稳定的重要因素。据统计,云南省自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共排查山林权属纠纷近13万件,调处化解的任务十分繁重。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影响林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治安案件。同时,林改后,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林业执法环境也发生重大改变,对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手段、执法方式都提出了新的挑战,队伍素质、装备条件与执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对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分析、准确把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是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要始终保持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当前,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整个林业事业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滋生和诱发涉林违法犯罪的因素明显增加。这就决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严重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从各地的实际出发,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区域性的、针对性强的严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林区治安形势不出现大的反弹。对破坏严重、影响恶劣、领导重视、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件,省局要挂牌督办,落实破案责任单位和破案责任人,抽调精干警力集中侦破,坚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地区,要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改变治安状况;必要的时候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派驻强有力的工作组深入一线督促督办,做到督办到位,重拳出击,铁腕治乱,迅速扭转治安混乱局面,确保起到“打击犯罪、震慑犯罪,保护群众、鼓舞群众”的效果。要积极构建新型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大部分地方的集体林已经均山到户,变成了一家一户的私有财产,原有的管理机构已经不复存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超前谋划,主动适应这种转变,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针对林改后群众更加重视自家森林财产安全的现实情况,积极引导林区群众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逐步构建起符合林区特点的社会治安联动防控体系,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要不断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森林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林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找准林区治安隐患,切实加以消除,坚决防止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治安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特情、治安耳目的管理工作,努力改善信息装备条件,积极开展违法犯罪信息的采集、整理和综合分析,逐步建立全省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库,提高情报信息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率。对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报信息,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隐瞒不报,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特别强调的是,针对林改中山林权属纠纷大量增加,矛盾复杂程度和调处难度不断加大的实际情况,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处置这类问题,总的原则是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绝不允许不听指挥、擅自行动,更不允许滥用警力、激化矛盾。

三是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深入推进“三基”建设。2008年是“三基”工程建设的提升之年,对全省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极为重要。全省各级森林公安局要主动与各级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加强协调,抓紧编制上报全省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第二轮规划,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入和筹措地方配套资金,使“三基”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林业部门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提高对“三基”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力争彻底解决一些长期制约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问题,基本实现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

四是始终高度重视抓好队伍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森林公安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抓好班子建设,把班子配齐配强,形成一个“讲团结、干实事、政治强、业务精”的领导核心,为全面推进队伍建设起好表率示范作用。要坚持“抓学习,强素质”。一方面,要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宗旨教育,切实解决好“听谁指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决纠正对群众冷、硬、横、推的衙门作风和特权思想;另一方面,要按照“业务强警”的要求,强化对干警的业务培训,规范业务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要坚持“抓典型,扬正气”。要大力宣传,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切实维护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坚持“抓查处,严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等各项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个别干警身上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敢于正视,严肃查处,确保队伍纯洁。要坚持“抓保障,促发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森林公安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森林公安工作,争取他们的直接领导和指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努力在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尽力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当前,要按照有关政策,重点抓好森林公安干警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和理顺各级森林公安机构设置两项关键工作,不断推进森林公安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陈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