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森林公安“五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10年以来,昌宁县森林公安局为大力加强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和民警队伍建设,以“五个结合”为抓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把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结合。做到大会小会必讲,例会必讲,警钟长鸣;认真组织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人民警察荣誉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警民关系”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将森林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二是把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在抓好全局民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的同时,根据民警的个人思想实际,就民警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教育和引导民警,有效防止不良问题发生。三是把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用先进人物的事迹鼓舞民警,以反面教材警示民警,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和地位观,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正廉洁,廉洁从警。四是把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领导带头,以身作则作表率,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五是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党内监督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礼品礼金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案件执法质量考评等制度,充分发挥局法制科法制监督职能作用;公布职能职责和案件侦办情况,每季度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和木材生产企业发放民主测评表,广泛进行一次民主测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昌宁县森林公安分局彭柳高)